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习期扣分申诉流程如下:
一、申诉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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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未满12分 :可先处理扣分并保留驾照,后续通过申诉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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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满12分 :需先注销实习期驾驶资格,完成满分学习及考试后再申请补考。
二、申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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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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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处罚决定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材料,到违章处理窗口处理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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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需在15日内缴纳,逾期加收3%滞纳金(总额不超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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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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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处罚决定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需额外复印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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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诉书,说明扣分争议点,并可附视频、证人证词等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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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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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申诉 :携带材料至事发地交通大队处理窗口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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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诉 :向交管局提交书面申请,明确争议依据及处理结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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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若申诉成功,违章记录将被删除;若失败,仍需按原处罚执行。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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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时效为接到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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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通过现场比对或补充证据(如监控)提高申诉成功率。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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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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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