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报废年限规定为10-13年(具体因车型和使用性质而异),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后需依法注销。 关键点包括:普通二轮/三轮摩托满10年强制报废,轻便二轮/三轮摩托为12年,正三轮摩托仅9年;若累计行驶里程超10万公里(轻便摩托为8万公里)也将强制报废,以先到者为准。
- 车型分类决定年限:普通摩托车(排量≥50cc)报废年限为10年,轻便摩托车(排量<50cc)延长至12年。正三轮摩托车因用途特殊(如货运),年限缩短至9年。
- 里程限制触发报废:即使未达年限,若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普通摩托)或8万公里(轻便摩托),车辆需强制报废。改装、事故未修复或年检不合格的摩托车同样需提前报废。
- 延期报废不可行:不同于私家车,摩托车到达强制报废年限后无法申请延期,必须办理注销登记。继续上路将面临罚款、扣车等处罚,且发生事故时需承担全责。
摩托车报废规定旨在保障道路安全,车主应定期检查车况并提前规划更新车辆,避免因超期使用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