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会计职称评定标准
浙江省会计职称评定标准主要包括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两个级别。以下是这两个级别的评定标准要点:
高级会计师评定标准
基本条件
- 职业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且近3年单位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 考试合格: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次年起的3年有效期内。
- 继续教育:完成近3个年度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
- 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需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 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需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需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
评审流程与材料准备
- 网上申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提交个人信息及业绩材料。
- 材料要求:包括个人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及工作业绩材料等,需确保真实、完整。
- 评审环节:包括资料审核、论文答辩及面试等环节,重点考察申报者的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
正高级会计师评定标准
基本条件
- 职业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 考核要求:在近5个年度单位考核中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 继续教育:按规定完成近3个年度会计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历与资历条件
- 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
- 优秀人才:近五年内具有标志性业绩之一的优秀人才,不受学历(学位)、资历限制。
评审条件
- 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具有系统、扎实的财务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创新能力,对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能力:在企业、上市公司、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职务。
总结
浙江省会计职称评定标准严格且全面,旨在选拔具备高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会计人才。申报者需满足基本条件、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并通过评审流程与材料准备等环节的考核。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定标准更为严格,要求申报者在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工作经历与能力方面有更高的成就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