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续签的核心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期满未终止、劳动者胜任工作且无重大过失、符合法定续签情形(如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 企业需提前评估劳动者表现,同时确保续签程序合法合规,避免劳动纠纷。
主要续签条件分述
-
双方自愿原则
续签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续签意向,明确新合同条款(如薪资、岗位调整等)。 -
合同期满未终止
原合同到期后,若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关系且未提出终止,视为默认续签。但为避免争议,建议通过书面形式确认。 -
劳动者考核达标
- 工作能力:续签前需评估劳动者绩效、岗位匹配度及职业态度。
- 无严重违纪:如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失(如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可拒绝续签。
-
法定强制续签情形
-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企业原则上应同意(除非劳动者主动放弃或存在法定解雇事由)。
- 孕期、产期、医疗期等特殊保护期内,合同应顺延至情形消失。
总结提示
企业续签合同时需兼顾法律合规性与用工灵活性,建议通过书面沟通留存记录,同时关注地方性劳动法规的差异化规定(如试用期限制、经济补偿标准等)。劳动者若遇不合理拒签,可依法申请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