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规定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干部的核心制度,重点围绕选拔任用、监督管理、问责处理等环节,强调从严从实、依法依规,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其核心内容包括: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选拔标准、强化日常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严明纪律底线,并通过任期制、个人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机制落实管理要求。
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条例》,突出政治标准,实行民主推荐、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拟提拔人选需通过档案审核、廉洁审查、个人事项核查“三关”,防止带病提拔。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实行更严格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和经济责任审计。
监督管理贯穿干部履职全过程。严格执行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重点监督“八小时外”行为。领导干部需遵守“六个严禁”,包括禁止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矿产审批、扶贫资金使用等事项。对违反政治纪律、履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一律问责免职。
权力运行规范要求集体决策、末位表态,严禁独断专行。领导班子需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区分失误与违纪,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总结来看,干部管理规定通过制度约束与动态管理相结合,既划清底线红线,又激发担当作为。其核心逻辑是以严管体现厚爱,确保干部队伍既清正廉洁又充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