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三季报披露规则的核心要点包括: 披露时间强制为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10月31日前),未按期披露将面临交易所纪律处分;业绩预告与快报非强制但需谨慎操作,内幕信息与窗口期管理严格(董监高季报前5日禁买卖股票);资产减值超10%净利润需专项披露,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Q4前完成。北交所另鼓励增加分红频次,沪深交易所建议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升信披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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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与合规要求
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三季报披露,延期需公告原因及解决方案。沪深北交易所对违规行为采取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例如上交所对未披露公司可实施公开谴责,深交所/北交所则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报。 -
业绩信息管理
季度业绩预告非强制,但自愿披露需确保真实准确,且若后续需更正必须及时公告。业绩快报仅在财务数据可能泄露或引发股价异动时强制披露。部分公司会在三季报中提前预估全年业绩,但仍需在次年1月底前补发正式年度预告。 -
内控与交易限制
季报编制期间需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董监高及接触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窗口期规定明确:董监高在季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资产减值计提若影响超最近年度净利润10%且金额超100万元,需单独披露。 -
审计与沟通机制
三季报通常无需审计,但续聘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Q4结束前完成选聘程序。沪深交易所鼓励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影响信披评级),北交所额外建议稳定分红预期,符合条件的Q3利润分配可免审计。
总结:三季报虽内容较年报精简,但时间刚性、合规风险及信披细节要求严格。上市公司需平衡效率与内控,尤其防范窗口期交易及数据泄露,同时善用自愿披露工具(如业绩说明会)增强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