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书中的签名与盖章是确保法律效力和权威性的核心要素,需满足身份真实性、签署规范性、印章合法性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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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要求
- 亲笔签署:必须由被任命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避免别名或缩写。
- 清晰可辨: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字迹工整,不得使用非常规方式(如反手、脚趾等)。
- 页签与骑缝:多页文件需每页签名或加盖骑缝章,防止内容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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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要求
- 公章优先:使用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禁止内部科室章或未经备案的印章。
- 位置规范:盖章需在落款处或指定位置,印迹清晰无重叠。
- 骑缝章: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以保障文件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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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与一致性
- 代理签署:若由代理人签名或盖章,需附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权限范围。
- 主体对应:签名人身份与盖章单位需一致,避免权责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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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条件
- 明确生效条款:如“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注明生效日期。
- 时间同步:盖章时间应与任命生效时间一致,避免法律争议。
提示:电子签名与印章需符合《电子签名法》,纸质文件应妥善存档。严格遵循规范可减少纠纷,确保任命书的权威性与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