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耕地补贴政策的核心是鼓励耕地保护与粮食生产,补贴标准为每亩95-114元,发放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或集体,但存在7类禁止发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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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补贴主要面向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包括自行耕种或通过流转协议约定受益人的情况。村组未发包耕地和国有农场的补贴对象为集体或农场。流转耕地需备案并明确受益人,否则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
补贴标准
已确权耕地按实际种植面积发放,每亩不低于95元,最高不超过114元。未确权耕地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标准。鼓励对双季稻种植提高补贴,结余资金可优先支持粮食生产。 -
负面清单
以下情形不予补贴:转为畜牧养殖、林地或园地的耕地;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地;抛荒一年以上;占补平衡不达标耕地;违反耕地保护的行为(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
发放流程
农户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复核公示→县级抽查公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发放,具体时间根据资金下达情况调整。 -
政策目标
通过补贴引导农民保护耕地地力,遏制抛荒和“非粮化”,优先保障粮食种植面积,尤其支持双季稻生产,强化“藏粮于地”战略。
提示: 农民可通过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或“一卡通”系统查询补贴进度,流转耕地需及时备案并明确补贴归属,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