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土地管理法》新政策以破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障碍、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为核心突破,推动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与农民财产权保护。新法删除原43条、63条对集体建设用地的限制,明确征收补偿增加住房与社会保障费用,并首次界定“公共利益”范围,从源头遏制滥用征地权。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符合规划的集体土地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入市,使用权可转让、抵押,实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入市需经三分之二集体成员同意,且用途受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既激活农村土地价值,又防范无序开发。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征收范围限定为军事、基础设施等五大类公共利益需求,取消年产值倍数补偿法,推行区片综合地价并增加住房补偿。程序上实行“批前公告”,强化农民知情权与参与权,补偿未到位不得批准征收。
宅基地制度优化
下放审批权限,明确“户有所居”原则,禁止强制退出宅基地或将其与进城落户挂钩。允许自愿有偿退出,但需保障农民居住权益,遏制“合村并居”中的违规行为。
耕地保护升级
实行最严格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用途,建立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及补偿机制,违法“非粮化”将面临法律责任。
2023年新政策通过赋权农民、规范征收、平衡城乡发展,标志着土地管理从“资源管控”转向“权益保障”。政策落地需关注地方细则与配套措施,确保改革红利切实惠及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