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产权归属问题需结合产权性质、土地性质及政策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产权归属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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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土地性质
若安置房基于政府划拨土地建设,产权归政府所有,居民享有居住权,但使用权可能受70年期限限制(可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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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性质
由开发商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安置房,产权归被安置人,使用权到期后可申请续期(费用可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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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性质
建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安置房,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通常仅限本村成员使用。
二、产权归属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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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或房本登记
产权人以拆迁协议签字人或房本登记为准,未登记的可申请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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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凭证与出资比例
若无协议,实际支付购房款或按出资比例确定产权人。
三、产权年限与交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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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年限
办理房产证后,安置房产权年限为70年,与商品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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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限制
部分安置房(如经济适用房)可能限制上市交易年限(如5年内禁售),需以具体政策为准。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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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建设
存在未批手续等违法情形的安置房,可能无法确权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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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
涉及多方出资时,需按合同约定分配产权。
五、建议
购买前需核实土地性质、产权登记情况,并关注当地政策对交易限制的规定,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