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文书编号是法院对各类文书进行统一编排的识别码,其构成和作用如下:
一、基本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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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表示案件受理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5年写作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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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代字
由案件承办法院的简化标识组成,通常包含中文汉字和阿拉伯数字(如北京法院为“京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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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代字
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类型,如民事(民)、刑事(刑)、行政(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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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表示该法院当年受理的案件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民12345)。
完整格式示例 :
(2025)京010民12345号
二、法律依据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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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规则 :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确保全国法院文书编号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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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案号是文书的唯一标识,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和案件管理。
三、查询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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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查询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完整案号,可查询案件执行详情或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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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
法院内部通过案号对案件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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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效力保障
不规范编号可能导致案件管理混乱,影响司法公正,因此需严格按规范操作。
四、其他类型文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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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文书 :如刑事起诉书采用“X检刑诉字(年度)第X号”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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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书 :实行统一编号,用于法院向其他机关提出的法律建议。
法院文书编号是司法信息化管理的重要基础,需通过规范编制和严格管理保障司法活动的透明性与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