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主要由学校内部机构负责,具体设置因学校类型和职能划分而异。以下是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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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核心部门)
多数高校设立招生就业处,作为统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核心部门。其职责包括就业指导、推荐、协议审核、档案管理及数据统计等。部分学校可能下设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办公室等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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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辅助部门)
在部分高校,学生处可能承担毕业生就业相关职能,如职业规划指导、就业信息协调等,但通常不作为主要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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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设置
少数学校可能单独设立就业中心或就业服务部,专注于就业服务与校企沟通。
总结 :大学毕业生就业部门以招生就业处为主,学生处等可能作为辅助机构。具体部门名称和职能需以各校实际设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