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休学需满足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学习等条件,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等材料,休学期限通常为1年且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准休学。 以下是具体规定和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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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条件:学生因伤病(需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传染病隔离治疗(半年以上)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缺课超总课时1/3的,可申请休学。心理问题如抑郁症、焦虑症经诊断后也符合条件,但初三第二学期等毕业年级一般不准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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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需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包括病历、诊断报告、医疗费用单据(伤病类)或出国签证、法院文书(特殊原因)。材料需经学校初审并报教育部门核准,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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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期限:原则上为1年,从缺课或批准之日算起。期满未康复可续办休学,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否则可能按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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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要求:休学期满前15天需申请复学,提供康复证明或相关材料。复学后可随原年级或降级就读,但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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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境外就读需办理休学手续,回国后可接续原学籍;服刑期满的未成年学生可申请复学。
提示:休学政策可能因省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