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金额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关键点包括:①基数取决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新参保单位按实际参保期计算);②假期天数根据分娩方式、多胎、终止妊娠月份等法定标准确定;③津贴由单位垫付后向医保经办机构申领,差额需补足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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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年职工缴费工资总和÷参保月数总和。若单位新参保,则按实际参保期的月均工资计算。例如:某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8000元,则每日津贴约为266.67元(8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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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规则:
- 分娩产假:顺产98天,难产(剖宫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胎加15天;
- 终止妊娠: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为75天,4-7个月为42天,未满4个月为15-30天;
- 计划生育手术:如输卵管结扎2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2天,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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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与补差:津贴由单位先行垫付,高于员工原工资标准的需补发差额,低于则单位补足。例如:员工原工资每月6000元,单位月均工资8000元,难产128天津贴≈34133元(8000÷30×128),高于员工原工资25600元(6000÷30×128),单位需支付差额8533元。
提示:具体天数可能因地方政策微调,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员工需确保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部分地区允许补缴),且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