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生育保险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全方位生育保障,覆盖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及失业人员, 亮点包括生育津贴“免申即享”、补助标准提升至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补助金(按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计算),并逐步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以下是具体政策要点:
- 灵活就业人员保障: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与职工同等的生育医疗待遇,分娩时可领取生育补助金,计算方式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
- 城乡居民医保补助:顺产定额补助提高至1600元,剖宫产2400元,实际费用低于补助标准时据实支付,高于时按定额支付。并发症住院按普通住院政策报销。
- 失业人员权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个人无需缴费,生育时可享受与企业职工同等待遇,包括生育津贴。
- 便捷服务优化:职工医保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后,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系统自动核定发放;产前检查自费部分可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 新生儿参保: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实现“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
提示:政策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建议参保人员及时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待遇或办理业务,确保权益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