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门诊报销范围主要分为普通门诊、慢性特殊病门诊和特殊疾病门诊三类,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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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日常小病(如感冒、发烧、肠胃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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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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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60%-80%(单次处方药费≤10元,临时补液≤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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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30%-40%(检查费+药费≤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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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400-3万元(不同地区差异较大,如济南500元、深圳2471元)
二、慢性特殊病门诊(“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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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疾病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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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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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需自付10%后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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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3000-5000元(部分城市如深圳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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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最多3个病种,每增加一个病种额度增加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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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疾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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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疾病 :白内障手术、翼状胬肉切除术、宫颈癌手术等7种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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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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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治疗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四、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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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户籍地完成年度缴费(2025年标准38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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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非选定门诊不享受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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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需提前办理门诊慢特病备案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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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如基层医疗机构500元)才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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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支持异地就医备案,但需提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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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治疗(如癌症放化疗)需在指定医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