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最新政策
- 学习时间: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为4月1日至12月31日。
- 学分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 免学政策: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 报名要求:部分地区将完成继续教育记录作为中级会计考试报名的工作年限参考依据。
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政策详解
学习时间安排
-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不安排继续教育补学。
- 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开展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分管理与免学政策
- 学分要求: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 免学政策:
- 考试通过: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 北京地区中级考生:若考试有一科及以上科目合格,即可免学24年继续教育。
报名与信息采集
- 信息采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跨省调转工作按照相关通知进行,全年均可进行。已采集过的人员不用重复采集。
- 报名要求:部分地区将完成继续教育记录作为中级会计考试报名的工作年限参考依据。
继续教育形式与登记
- 形式:包括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全国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等八种形式。
- 登记: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全程网上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后,方可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总结
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政策要求会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相应学分。政策还提供了免学政策,方便会计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继续教育方式。会计人员应密切关注当地财政部门的通知,确保及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