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类,涵盖粮食生产、农机购置、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及耕地保护等方面:
一、粮食生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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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目标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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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省内合法耕地水稻生产者(含农民、合作社、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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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约17亿元/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10月30日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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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根据种植类型(单季/双季稻)和面积确定,例如双季稻补贴175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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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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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及村组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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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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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稻:105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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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7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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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用途:替代原粮补、农资补、良种补,重点支持耕地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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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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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范围
- 涵盖17大类36小类80个品目农机,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等,新增6类报废机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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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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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标准:报废农机补贴为购置额的30%或市场售价的10%,单台最高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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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标准: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补贴1500元,报废特定机具(如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可享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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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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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
- 针对农业经营主体**,最高贴息50%,单主体年度不超过200万元,通过“湖湘农事”APP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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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 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通过**贴息、社会化服务补助等方式推动现代化发展。
四、其他补贴
- 农机报废更新 :扩大补贴范围至15类机具,报废农机可获购置额30%-50%补贴,单台最高2万元。
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自湖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官方文件,具体实施以当年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