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能源产业补贴标准一览
湖南新能源产业补贴标准涵盖了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具体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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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 燃油车: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 新能源车:报废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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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 燃油车: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新乘用车并转出个人名下符合一定条件的旧乘用车,可按照购车类型和购车价格给予最高1.4万元补贴。
- 新能源车:个人消费者报废在湖南登记注册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家用汽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凭报废车回收证明和新车购车发票等资料享受5000元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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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
-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身长8米及以下车辆按12万元/辆,车身长8米以上车辆按16.5万元/辆进行补贴。
- 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按4.2万元/套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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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根据提前报废时间,实施差别化补贴资金标准。
- 报废并新购营运货车: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根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时间,实施差别化补贴资金标准。
-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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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交售报废锂离子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600元补贴,其它情形交旧购新(均为电动自行车)的给予500元补贴。
这些补贴政策的实施,旨在推动湖南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