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工资除以30天的税务处理需以法定“月计薪天数21.75天”为基准,而非自然月30天或31天。法定节假日薪资需全额计入,且个税计算需扣除免征额及专项附加项后,按超额累进税率缴纳。
- 计薪天数标准:根据人社部规定,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该数值由全年365天扣除104天双休日及11天法定节假日后均摊得出。无论月份实际天数如何,均统一采用此标准。
- 法定节假日处理:法定节假日带薪,折算日薪时不得剔除11天节假日。例如月薪1万元,日薪为10000÷21.75≈459.77元,而非按30天计算的333.33元。
- 个税计算规则:需先扣除5000元免征额及“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剩余部分按3%-45%税率缴税。若月薪2万,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约1.5万,适用20%税率,最终个税约1590元。
提示:企业需严格遵循21.75天计薪标准,避免税务风险;劳动者可核对工资条,确保节假日薪资及个税扣除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