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二级单位的职能主要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核心业务展开,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策法规与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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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与监督
负责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工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及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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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规划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社会保险中长期规划,协调专项计划落实。
二、就业与社会保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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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
制定就业政策,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高校毕业生及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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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监督养老、失业、工伤及补充保险制度实施,开展基金预测预警与风险防控。
三、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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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改革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岗位设置、招聘及聘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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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
制定工资分配政策,保障劳动者待遇,管理机关及事业单位工资福利。
四、职业培训与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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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
组织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技校及培训机构,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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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建设
拟定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及引进政策。
五、综合服务与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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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
负责局内政务协调、**处理及社会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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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
承担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
注 :不同地区人社局二级单位具体职能可能因机构设置差异略有不同,以上为常见职能模块的整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