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代码1223代表“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保险行业专用的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再保险业务中分出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款项。 该科目反映保险公司因分保业务而应向再保险公司收取的未到期责任部分,属于再保险交易中的短期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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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性质与适用范围
1223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专门用于保险企业的再保险业务核算。当原保险公司将部分保险责任分给再保险公司时,需按分保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确认为应收款项。该科目仅适用于持有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普通企业不涉及。 -
业务场景与账务处理
在再保险合同中,原保险公司根据分保协议,将未到期保单对应的责任准备金分摊给再保险公司。例如,某保单保费收入为100万元,分保比例为30%,则原公司需确认30万元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借:1223科目),同时冲减原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贷:相应负债科目)。 -
与其他科目的关联性
1223科目与负债类科目“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对应,反映分保后的权责关系。在保险责任期间结束时,需将1223科目余额转入“应收分保账款”或结算科目,完成资金清算。 -
报表披露与审计要点
该科目余额需在资产负债表的“应收款项”或“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审计时需重点关注分保协议的真实性、准备金计提比例的合理性,以及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提示: 保险企业财务人员需结合具体再保险条款准确使用1223科目,确保分保业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保险合同》的要求。非保险行业从业者仅需了解其专用属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