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的组织结构由领导层、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等构成,具体如下:
一、领导层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由以下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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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 :正国级,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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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理 :副国级,协助总理分管领域工作,部分副总理兼任中央政治局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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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委员 :副国级,协助总理、副总理工作,承担特定行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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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副国级,负责国务院日常事务协调和管理。
二、组成部门(26个正部级)
涵盖国家治理各领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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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国防、公安 :由中央政治局委员或国务委员兼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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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 :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等。
三、直属机构与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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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构 :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负责专业领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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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单位 :如国家档案局、国家体育总局,提供公共服务。
四、其他机构
包括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自然资源部管理的国家海洋局)、办事机构(如国务院办公厅)等,构成完整行政体系。
五、职能特点
国务院通过总理负责制实现高效运转,领导层统筹全局,组成部门分工明确,直属机构与事业单位聚焦专业领域,形成“中枢+部门+机构”的三级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