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犯罪常见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涵盖贪污、挪用、伪造凭证、虚假报告及隐匿销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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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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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 :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如私设小金库、虚构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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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 :将单位资金挪用个人使用或借贷,常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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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类犯罪
- 挪用资金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单位资金,数额较大或进行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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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凭证类犯罪
- 包括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或使用虚假发票,用于骗取税款或掩盖财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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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类犯罪
- 故意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误导投资者或债权人,如虚报利润、隐瞒债务等,严重者可处3-2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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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销毁凭证类犯罪
- 隐藏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法律依据 :上述行为均依据《刑法》及《会计法》相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将面临罚金及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