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规则可总结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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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检索志愿,分数低的考生依次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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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志愿
从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顺序进行投档,检索到符合条件组则投档,未检索到则终止该批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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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投档
投档后其他院校专业组无效,若档案被投档后因故退出,则不再补投其他批次。
二、批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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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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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批次:45个平行志愿(含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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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体类:20个平行志愿(不分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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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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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提前批:军检类10个、非军检类师范/农林等20个、教师专项计划10个、卫生专项计划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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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体统考类:20个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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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志愿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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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每个院校专业组含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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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体类 :每个院校专业组含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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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书"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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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批次:1个院校专业组(含1个专业志愿,无调剂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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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科)批次:中职生35个、退役士兵10个、内地西藏新疆班1个(均含1个专业志愿,无调剂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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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档与录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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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 :7月初志愿填报截止后开始,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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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投档与录取分两步进行,先投档再录取,具体时间由省招办安排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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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不可兼报普通类与艺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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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书"考试分本科、高职(专科)批次,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