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允许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时,按月或按年定额抵扣个税,最高可享元/年叠加优惠。学历教育每月抵扣元(最长个月),职业资格教育在取得证书当年一次性抵扣元,但境外教育及兴趣培训不纳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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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标准与范围
- 学历教育:境内院校或自考考籍备案后,按月元扣除,休学、寒暑假连续计算,总期限不超过个月。
- 职业资格: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证书取得当年定额扣除元,需留存证书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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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规则与主体限制
- 同年学历+职业资格教育可叠加扣除(元),但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申报。
- 本科及以下学历可由本人或父母扣除(择一),职业资格仅限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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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注意事项
- 学历教育凭学籍信息申报,职业资格需提供证书编号,可通过个税APP或汇算清缴办理。
- 终止教育需主动报备,境外支出、无证书培训(如花艺)不符合条件。
提示:2025年个税汇算清缴截止日为6月30日,建议尽早核对教育支出凭证,避免逾期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