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官员管理体制改革以“作风提升+权限下放”为核心,通过强化干部考核、优化权责配置、推动基层赋权三大举措,系统性破解“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难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作风提升行动重塑干部精气神
湛江将作风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核心框架,建立“政治生态优化+状态提振+组织护航+队伍赋能”四位一体机制,明确45项具体措施。例如,以“百千万工程”实施等十大专题开展干部培训,推行跨部门挂职交流,并实施“三个区分开来”容错机制,为敢闯者解除后顾之忧。
执法权下放激活基层治理效能
改革向镇街下放4140项县级执法权,覆盖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领域,同步下沉1900多名编制。雷州市客路镇等试点单位已承接400多项权限,实现违法用地、超限运输等问题“现场处置”,群众办事从“跑县城”变为“家门口办结”,行政效率提升30%以上。
考核体系驱动长效发展
建立“知事识人、依事择人”的干部评价标准,将作风表现纳入年度考核,并联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构建督查闭环。通过“分类督办+联席会商”机制,确保改革成效转化为GDP增速、港口吞吐量等硬指标提升。
提示:地方治理现代化需持续平衡“放权赋能”与“监督问责”,湛江经验表明,唯有制度创新与执行刚性双管齐下,才能避免改革沦为“一阵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