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方拖欠结算款时,承包人可采取协商催告、行政投诉、法律诉讼等组合措施,核心手段包括:书面催告函、申请工程折价/拍卖优先受偿权、18个月内起诉主张优先受偿,并注意保全证据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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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催告优先
立即发送书面《工程款催告函》明确欠款金额与期限,保留送达记录。若对方拖延,可协商延期支付协议并公证强制执行效力,或申请房屋权属异议登记锁定资产。 -
行政与调解途径
向住建部门投诉,要求行政干预(如暂停施工许可);申请劳动监察介入(农民工工资纠纷)或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后可司法确认强制执行。 -
法律诉讼关键步骤
起诉前收集合同、验收单、催款记录等证据,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未结算工程可申请造价鉴定,已竣工项目需在18个月内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利息计算依据合同或按日万分之五主张。 -
风险防范要点
避免口头约定,施工中保存签证单、会议纪要;慎用“以房抵债”,需完成过户;农民工工资可申请支付令或劳动仲裁快速处理。
总结:尽早行动,协商与法律手段并行,优先锁定资产与诉讼时效,复杂案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