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公司盖章的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取决于盖章之人是否有代表权或代理权,而非单纯公章本身。即使公章真实,若无合法授权,合同仍可能无效;反之,若盖章人有权,即便公章系伪造,合同仍对公司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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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的法律意义
公章是公司意志的形式载体,但效力核心在于盖章行为的授权基础。根据《民法典》,合同自“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但公章的真实性并非决定性因素。若盖章人(如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具备代表权或代理权,其行为视为公司行为,合同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
“真人假章”与“假人真章”的裁判规则
- 有授权+假章有效:若盖章人确有权限(如法定代表人),即使使用伪造公章,法院仍可能认定合同有效,因其行为代表公司真实意思。
- 无授权+真章无效:若普通员工私自加盖真实公章且无代理权,合同可能因无权代理而无效,除非相对方有理由相信其有权(如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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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的风险防范
- 审查盖章人身份:签约时应核实对方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有书面授权(如授权书),而非仅依赖公章真伪。
- 合同条款明确生效条件:约定“签字并盖章”需两者兼备,若仅写“签字或盖章”,则任一方式均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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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与特殊规则
- 空白合同盖章:若公章先盖后填内容,需证明填内容时持有人有代理权,否则公司可能不担责。
- 公章种类限制:如使用“财务章”签订合同,可能因超越公章用途范围而无效,除非盖章人本身有权限。
总结:合同效力不取决于公章本身,而在于盖章人的权限。企业需规范用章管理,避免无权代理风险;相对方则应注重审查签约人资质,而非仅关注公章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