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保异地转移流程可分为线上申请和线下办理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一、线上办理(推荐)
-
开通电子社保卡
首先需在转入地开通电子社保卡,可通过“浙里办”或银行渠道激活。
-
提交转移申请
登录“浙里办”或“浙江人社”官网,进入“社保关系转移”模块,填写转入地、转出地及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
-
审核与接续
原参保地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转入地社保部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合并,转移成功后可通过“浙里办”查询进度。
二、线下办理
-
准备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若适用)及《参保凭证》。
-
申请转移
-
转出地 :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暂停手续,领取《参保凭证》。
-
转入地 :携带材料至新参保地社保局提交申请,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
-
审核与账户合并
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原参保地会出具《转入联系函》,双方完成账户信息核对与合并,转移手续完成后即可享受新地社保待遇。
三、注意事项
-
统筹限制 :同一统筹区域内禁止重复参保,转移后自动合并账户。
-
时效性 :建议优先选择线上办理,线下办理需注意各环节时间节点。
以上流程综合了最新政策与权威信息,具体操作以官方渠道提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