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浙江省内不同市的社保是否需要转移,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判断,但原则上建议办理转移以确保权益。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是否需要转移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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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就业人员建议转移
若在浙江省内跨市流动就业,需办理社保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可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不影响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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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与参保地不一致时需转移
若户籍地与当前参保地不同,需在户籍地重新参保,并通过“浙里办”或线下窗口办理省内医保转移,确保就医购药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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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转移的情况
若在同一个城市内工作或生活,且未跨市流动,无需转移社保。浙江省内不同市社保系统存在差异,但同一城市内可统一管理。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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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迁出
在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迁出手续,获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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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到户籍地
将凭证带回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账户,并合并迁移后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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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到新参保地
在新参保地社保局完成账户合并,确保缴费年限和账户余额连续计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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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合并功能尚未实现 :浙江省内社保尚未支持自动跨市合并,需手动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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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两地社保部门。
跨市流动或户籍地变更时建议办理转移,同一城市内无需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