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标准由参保地政策规定:
一、核心待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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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按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例如,某省2020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99元,则丧葬补助金为2899×2=57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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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以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结合累计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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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5年不足10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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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10年不足15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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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15年以上:每多缴费1年增加1个月,最高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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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后领取基础养老金,抚恤金月数每月减少1个月,最低不低于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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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死亡后个人账户内的储存额可依法继承,且个人账户资金不可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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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处理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与个人账户无关;若存在统筹账户缴费,该部分不参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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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遗属需向原参保单位或社保机构提交死亡证明、火化证等材料,待遇一般1.5-2个月内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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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标准因省、市、自治区而异,例如山东省2025年调整后丧葬抚恤金计发基数提高至4505.17元。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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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死亡,其遗属可按月领取病残津贴(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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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继续缴费。
以上待遇均依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执行,建议参保人员及遗属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