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税款的抵减主要分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类,具体操作如下:
一、增值税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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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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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抵减 :预缴税款可直接从本期应纳税额中扣除,若余额不足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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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发票预缴 :企业增购专用发票需预缴增值税,可用已预缴税款抵减本期应纳税额,余额可结转下期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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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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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增值税申报表的“分次预缴税额”栏填报预缴金额,计算应纳税额时从应纳税额中扣除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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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的增值税,可在当期抵减应纳税额,未抵减完的可结转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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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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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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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结转: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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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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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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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 :企业可将预缴税款作为已缴税款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余额可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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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项目 :如企业安置残疾人员、购置并实际使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目录》规定的固定资产等,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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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申报表“已缴税额”栏填报预缴税款,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预缴金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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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增值税留抵税额需在次月申报时抵扣,企业所得税抵减需在汇算清缴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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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要求 :需提供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抵减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抵减规则及操作流程,具体以最新税法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