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买卖必须遵循“农地农用、权属清晰、程序合规”三大原则,核心是通过合法流转实现经营权转移,而非所有权交易。关键要点包括:仅限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需发包方(村集体)书面同意、签订规范合同并备案,且严禁改变农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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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与主体限制
农业用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户仅享有承包经营权。合法“买卖”实为经营权流转,且受让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同一村农户),并具备农业经营能力。城镇居民、企业等非集体成员直接购买农地属违法。 -
法定流转程序
- 协商申请:双方就土地面积、价格等达成一致,向村集体提交转让申请。
- 发包方审核:村集体审查受让方资质及土地用途,确保符合农业规划。
- 签订合同:使用政府规范文本,明确土地四至、用途、违约责任等,并经乡镇部门鉴证。
- 备案登记:合同需报乡镇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涉及大面积流转的需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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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行为与风险
- 改变用途:用于建房、建厂等非农建设将导致合同无效,面临拆除、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 永久转让: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剩余年限,所谓“永久买卖”属非法。
- 私下交易:未经村集体同意和备案的转让无效,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提示:农地流转涉及复杂法律问题,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律师,留存全套交易文件,确保每一步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