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户主过世后,土地权益可通过继承、家庭内部协商或村集体收回等方式处理。 关键点包括:继承权需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成员优先续包、30年承包期内权益受保护,具体操作需结合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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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规则
若户主去世,其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等)可依法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需注意:- 仅限耕地、林地等承包权益,宅基地不可继承;
- 继承人需为村集体成员,非农户口可能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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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内部续包
原承包户家庭成员(如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可协商继续承包,无需重新确权,但需向村集体备案。 -
村集体收回情形
若全家迁入城市或无继承人,村集体可收回土地,但需提前公示并补偿青苗费等投入。 -
办理流程
- 携带户主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至村委会;
- 填写变更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换发新经营权证。
提示: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乡镇农经部门,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