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高中生休学规定如下:
一、休学条件
-
因病休学
需经市级或省级医院诊断,证明需在家休养且缺课/请假累计超过总学时的1/3。
-
其他特殊原因
包括家庭变故、心理问题或学业困难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高三年级限制
原则上不予办理休学,但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例外。
二、休学期限
-
基础期限 :原则上为1年,休学期满后可申请复学。
-
最长累计时长 :不超过2年(因病可连续休学2年)。
三、休学程序
-
申请材料
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书面申请及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
审批流程
学校初审→教育部门核准→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四、复学条件
-
提交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复学证明及书面申请。
-
复学后编入原年级或下一年级就读。
五、监督与保障
-
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学校需提供必要学习和生活支持。
-
教育部门加强政策执行监督,防止滥用休学制度。
注 :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教育部门调整而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