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休学条件及规定如下:
一、休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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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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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且缺课/治疗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约7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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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缺课超过1/3时也可申请,但需结合医院证明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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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勤累计休学
- 一学期累计缺课超过总学时1/3,且经学校审核确认无法正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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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原因休学
- 包括出国留学、司法服刑、不可抗力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护照、法院判决等)。
二、休学期限
- 一般以1年为主,因病可连续休学2年,累计不超过2年。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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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书面申请及医院证明,经辅导员、校卫生科、院系主任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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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国休学需额外提供出入境证件。
四、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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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迁出户口,但暂停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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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休期间享受公费医疗1年,第二年自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