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休学政策允许学生因伤病、家庭变故等特殊原因申请休学,但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或相关材料,并经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休学期限通常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期间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助学金等待遇。高三学生原则上不予休学,逾期未复学可能面临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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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条件
学生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方可申请:- 伤病治疗:需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费用单据,缺课达总课时三分之一且无法复学。
- 家庭变故:如直系亲属重病或离世,需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
- 特殊原因:包括参军、出境留学或法律规定的服刑等,需提交对应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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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 提交材料: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和复申请表》,附家长同意书、身份证明及休学原因证明材料。
- 审批时限: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后同步更新电子学籍系统。
- 网上办理:部分学校支持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需上传扫描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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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期限与复学要求
- 期限规定:默认1学年,因伤病可从缺课日起算;赴境外留学自获批日起算。
- 复学流程:休学期满前15天内需提交复学申请,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力编入适当年级。逾期未复学且未续办手续者,义务教育阶段视为辍学,高中阶段作退学处理。
休学是学生应对特殊情况的权益保障,但需谨慎评估对学业和升学的潜在影响。建议家长与学生提前与学校充分沟通,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学籍变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