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勤人员不算参公人员。参公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属于事业编制,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而工勤人员则不实行或不能参照公务员制度,其身份和管理方式与参公人员有本质区别。
工勤人员的特点
- 身份定位:工勤人员是从事辅助性、事务性或服务性工作的人员,如司机、维修工、保洁员等,通常不涉及行政权力的行使。
- 管理方式:工勤人员一般按照《劳动法》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不适用公务员法。
- 适用范围:工勤岗位广泛存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部分企业化管理单位,但均不纳入参公管理范围。
参公人员的定义
- 身份与编制:参公人员属于事业编制,但其管理方式参照公务员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 适用范围:参公单位包括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但工勤人员被明确排除在外。
区别总结
工勤人员与参公人员的主要区别在于管理依据和身份定位。工勤人员不适用公务员法,而是依据《劳动法》管理,属于劳动合同制用工;而参公人员虽为事业编制,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享有类似公务员的待遇和身份保障。机关工勤人员并不属于参公人员范畴。
如果您对工勤人员或参公人员的具体管理政策还有疑问,建议参考相关法规或咨询当地人事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