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农村医保报销政策覆盖住院、门诊、特殊疾病等多项医疗需求,年度最高报销18万元,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 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高达90%,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90%,特殊疾病按60%-70%比例报销,贫困人口还可享受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的倾斜政策。
1. 住院报销
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划分:乡镇卫生院1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75%、70%。同一保险年度多次住院,起付线逐次降低50元(最低50元)。恶性肿瘤等7类疾病在同一医院多次住院仅计算一次起付线。
2. 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费用报销70%,年限额120元;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报销90%,年限额200-500元。29种一类门诊特殊疾病(如糖尿病、冠心病)报销60%,年限额800-1300元;20种二类疾病(如恶性肿瘤、白血病)按住院比例报销。
3. 大病保险
个人自付超14502元部分分段报销:5万内报60%,5-10万报65%,10万以上报80%。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起付线降至7251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4. 生育医疗
顺产定额报销500-600元,剖宫产报销1000-1300元,多胞胎每胎增报1000元。终止妊娠按住院政策报销。
5. 特殊群体保障
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费用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特困人员、孤儿等可获全额参保资助。家庭病床服务为行动不便患者提供住院待遇。
提示:参保人员需在定点机构就医并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异地就医需备案。政策细节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