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等
专利费用减免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申请主体不同有所区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个人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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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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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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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单位盖章)或无收入证明(民政部门/乡镇政府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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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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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需提供就读证明或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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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服刑人员需提供监狱出具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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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提供部队盖章的收入证明(军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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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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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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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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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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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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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汇算清缴的企业提供上上年度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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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需总公司出具纳税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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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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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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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费用减缓请求,可同步提交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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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后,后续请求仅需提交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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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 所有材料需真实完整,虚假材料可能导致申请失败或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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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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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需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出具无固定工作/无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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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需税务机关出具相关财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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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服务
- 可委托专业专利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交委托书。
以上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具体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