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减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分为个人、企业及非营利组织三类: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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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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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要求 :上年度月均收入≤5000元(年≤6万元),或提供有效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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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无固定工作可提供民政部门经济困难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流水;服刑人员提供监狱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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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财务指标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需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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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
-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无需额外证明材料。
二、共同申请人要求
- 若存在多个共同申请人,需 分别满足上述条件 ,任一方不符合则整体不享受减缴。
三、可减免费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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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减免 :申请费(不含公布印刷费)、发明专利实审费、年费(授予后前10年)、复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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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减免 :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费、恢复权利请求费等。
四、申请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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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在专利申请前完成,最迟在缴费截止日前2.5个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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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缴申请 :可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或单独在缴费期限届满前2.5个月提交。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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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需根据身份类型提供相应收入或财务证明,单位申请人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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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