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流程的八大程序如下,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确保程序合法性和被征地群众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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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确定征收范围、目的及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公告发布后抢栽抢建行为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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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实地核查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房屋、青苗等),调查结果需与被征地方确认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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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综合研判征收风险,确定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评估需被征地方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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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结合评估结果和调查情况,制定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方案,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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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听证(如需)
被征地方对补偿方案有异议时,可申请听证,根据意见修改方案后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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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经审批的方案需在拟征地范围内公告,明确补偿登记期限及安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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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地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权属证明,逾期以调查结果为准,完成补偿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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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征地及土地交付
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完成土地清理并交付被征地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注意事项 :各环节需严格依法依规操作,确保程序透明,被征地方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