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煤村搬迁是国家为平衡煤炭资源开发与民生保障制定的重要政策,核心在于“提前规划、依法补偿、新村建设不低于原水平”。山东省作为试点省份,要求煤矿企业提前5年提交搬迁计划,县级政府统筹编制规划,并通过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确保村民权益,同时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集约用地。
-
政策框架与执行流程
搬迁需经煤矿企业评估、县级政府规划、专家论证、村民协商四步。例如,济宁市要求搬迁方案公示并听证,补偿标准细化至宅基地按征地区片地价计算,基础设施费拨付30%。汶上县阳城煤矿案例中,5300万资金保障1816套回迁房交付,体现“先建后拆”原则。 -
补偿与监督机制
村民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评估机构独立核算房屋价值,资金专户公示。搬迁验收需村民代表参与,任何强制拆迁或挪用资金行为可投诉举报。济宁石桥镇姜庄安置区配套教育商业设施,避免“二次搬迁”。 -
资源与民生双赢
旧村复垦腾出的指标优先用于新村建设,如梁山县自主规划避免跨区搬迁。政策鼓励充填开采等绿色技术减少塌陷,沉陷区非搬迁房屋损坏可鉴定索赔。
提示: 各地进度与透明度差异较大,建议关注县级政府动态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获取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