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源,聂磊团伙案件中确实存在2人死亡的犯罪事实,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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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与定罪
聂磊自1995年起纠集成员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2012年一审中,法院认定其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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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死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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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案件 :聂磊指使手下持枪击伤青岛辉煌人间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致其重伤并打断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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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案件 :因琐事指使手下泼硫酸致朱某重伤,后朱某被劫持时遭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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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伤亡
除上述2人外,聂磊团伙还涉及13人轻伤、8人轻微伤等案件,以及非法持有、买卖枪支等犯罪行为。
总结 :聂磊团伙案件中,经法院认定有2人因聂磊指使实施暴力行为死亡,其他伤亡人员均属于该团伙犯罪行为的直接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