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
根据青岛聂磊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结果,主犯聂磊被判处死刑,即枪毙1人。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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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判决
聂磊因犯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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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在10余年间实施4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涉及非法买卖和持有枪支14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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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被告人处理
除主犯外,其他31名被告人中1人因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其余29人分别被判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
根据青岛聂磊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结果,主犯聂磊被判处死刑,即枪毙1人。具体信息如下:
主犯判决
聂磊因犯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背景
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在10余年间实施4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涉及非法买卖和持有枪支14支。
其他被告人处理
除主犯外,其他31名被告人中1人因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其余29人分别被判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
兄弟 聂磊和加代在现实中的关系可总结如下: 兄弟情基础 两人因共同经历江湖纷争,从陌生到成为铁杆兄弟。聂磊曾为加代解决危机(如加代岳父被打事件),加代也多次帮助聂磊处理兄弟事务,体现了深厚的信任与支持。 矛盾与和解 尽管是兄弟,但两人也曾因利益分配、感情纠葛等问题产生矛盾。例如,聂磊因加代与竞争对手合作而感到压力,加代也曾因聂磊的某些行为感到不满。但双方最终通过沟通化解矛盾,甚至事后相拥而泣
聂磊案中其手下刘毅因参与组织犯罪被判20年有期徒刑,其余部分成员也依罪行获刑。 聂磊作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首要分子,其手下成员同样参与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刘毅 被认定为主犯之一,因在多起暴力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其他成员根据各自参与程度分别受到相应刑罚,部分从犯因认罪态度良好或情节较轻获从轻处理。
根据权威信息整合,聂磊团伙主要人员名单如下: 核心成员 聂磊 :组织、领导者,2013年12月被判处死刑 姜元、任昊 :与聂磊同为骨干分子,参与多起严重犯罪 其他骨干成员 李岩、卢建强、熊新 :在案件中担任重要角色 史殿霖、王群力、刘峰国、安俊宇 :积极参与犯罪活动 关联官员(保护伞) 单果潍 :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区分局原局长,因收受贿赂被查 于国铭 :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原局长
“聂磊扛下了所有人”指他在涉黑案件中为团伙成员揽责,主动承担诸多本不属于自己的罪行,试图为他人开脱,不过他的这种行为最终也让他走向了灭亡。 聂磊身为青岛昔日黑恶势力头目,凭借暴力手段与复杂关系网在十余年间称霸一方,其犯罪活动涵盖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等,罪行累累。2010年“李宁杯”国际跳水赛事期间,聂磊团伙成员在运动员下榻酒店斗殴致事态恶化,成为其覆灭导火索。
聂磊并非独自承担所有责任 。案件涉及多人协作 ,但作为核心人物,聂磊的个人行为直接导致严重后果 ,同时司法审判体现了共同犯罪中的主从责任划分 。以下是具体分析: 案件性质决定责任分担 涉黑案件通常具有组织性特征,聂磊虽为团伙头目,但具体实施犯罪需要多名成员配合。例如暴力讨债、非法经营等行为,均由不同层级的参与者共同完成。 司法判决印证责任分配 公开判决书显示
聂磊团伙的主要成员包括聂磊本人以及姜元、卢建强、史殿霖、王群力、熊新、李岩等核心骨干。其中,聂磊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十项罪名,于2013年被执行死刑。 聂磊团伙的犯罪活动 聂磊团伙在青岛市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故意伤害、组织卖淫、开设赌场、非法买卖枪支等多项罪名。其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生活造成了严重破坏,案件中共有144名被告人被起诉
聂磊团伙的核心成员钟方已回国自首,这是青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成果之一。 1. 聂磊团伙的背景与覆灭 聂磊团伙是青岛历史上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曾长期盘踞青岛市核心区域,通过暴力手段实施故意伤害、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2010年,警方开始对聂磊团伙展开调查,并于2011年将包括聂磊在内的209名成员抓捕归案。2013年,聂磊因多项罪名被执行死刑。 2.
1人 在“聂磊案”中,被判处死刑的成员为 聂磊本人 。根据案件审理结果,聂磊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0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聂磊案32名涉案人员中,主犯聂磊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余31人刑期从死缓到有期徒刑不等 。该案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法院根据犯罪事实、情节轻重及社会危害性作出差异化判决,其中10人获无期徒刑以上刑罚,15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主犯量刑 聂磊作为团伙首要分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杀人等罪名被判处死刑。核心成员张某、李某等4人因参与多起暴力犯罪
聂磊兄弟史殿林未判死刑,主犯聂磊被判死刑,史殿霖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聂磊案是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涉黑案件。主犯聂磊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聂磊作为组织、领导者,通过多种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实施了大量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该组织在10多年间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伤等多人受伤,还非法买卖枪支
根据权威信息源,聂磊团伙案件中确实存在2人死亡的犯罪事实,具体如下: 案件背景与定罪 聂磊自1995年起纠集成员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2012年一审中,法院认定其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等罪行。 具体死亡案件 2000年案件 :聂磊指使手下持枪击伤青岛辉煌人间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致其重伤并打断双腿。
聂磊的四大金刚中确实包括史殿林,他是四人核心成员之一,以忠诚和勇猛著称,曾多次参与关键行动保护聂磊及团队安全。 聂磊与四大金刚背景简介 聂磊是上世纪末活跃于青岛的江湖人物,在当地建立起庞大势力网络。其麾下四大金刚——史殿林、刘毅、刘富裕、蒋元,是其最信任的贴身随从与得力干将,协助他处理各类纠纷与危机事件。其中,史殿林尤其以智勇双全闻名,常担任核心决策助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