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磊案的同案犯包括142名被告人,其中32名为骨干成员,核心领导者包括姜元、任昊、李岩、卢建强、熊新,积极参与者涵盖史殿霖、王群力、刘峰国、安俊宇等。案件还牵连30余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如青岛市市南区政法委副书记张葵、青岛市公安局多名原分局局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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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领导层
聂磊作为组织领导者,其核心团队包括姜元、任昊、李岩、卢建强、熊新五人,分别负责暴力活动、赌场经营、地产开发等关键业务。其中,“二把手”刘峰玉(山东大学数学系毕业)主抓地产板块,是团伙中学历最高的成员之一。 -
骨干成员与积极参与者
史殿霖、王群力、刘峰国、安俊宇等被列为积极参加者,涉及故意伤害、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具体犯罪活动。例如,史殿霖因两起故意伤害致死案被判死缓,李岩因组织卖淫罪被判无期徒刑。 -
公职人员“保护伞”
案件揭露了政法系统的深度腐败,包括青岛市市南区政法委副书记张葵、青岛市公安局原市北区分局局长于国铭、原李沧区分局局长冯越欣等30余人。部分人员因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刑10至17年不等。 -
其他涉案人员
另有钟方等漏网成员后期归案,其因参与故意伤害被判刑五年六个月。部分基层民警如特警支队副大队长王晓青,曾直接协助犯罪分子逃避抓捕。
聂磊案展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公权力勾结的复杂性,其同案犯结构层级分明,覆盖犯罪实施、经济运作及权力庇护全链条。此案也成为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典型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