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磊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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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聂磊是山东青岛地区长期活跃的黑社会头目,以暴力手段垄断当地多个行业(如夜总会、地下赌场),形成犯罪集团,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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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
2012年3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聂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犯有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后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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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与维持
聂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2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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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影响
此案是当时青岛地区规模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共32名主犯被依法惩处,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