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磊团伙成员排名中,聂磊作为组织、领导者位居首位,其核心成员包括姜元、任昊、李岩、卢建强、熊新等5名领导者,以及史殿霖、王群力、刘峰国、安俊宇等积极参与者,团伙共142名被告人,32名骨干成员。
聂磊是团伙的绝对领导者,负责整体决策与指挥,其手下分为多个层级:姜元、任昊、李岩、卢建强、熊新为“领导者”,直接参与重大决策与指挥犯罪活动;史殿霖、王群力、刘峰国、安俊宇等人为“积极参与者”,承担具体执行任务。刘峰玉作为“二把手”,主抓地产与经济事务,但因学历较高与其他成员产生矛盾后脱离核心圈。犯罪活动中,聂磊通过暴力扩张势力,涉足房地产、娱乐业、赌博、色情等非法领域,以暴力手段打压对手,并拉拢警界人员充当“保护伞”,如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局长于国铭、李沧区分局局长冯越欣、特警支队副大队长王晓青等均涉案落马。团伙内部纪律严格,聂磊通过物质利益与暴力威慑控制成员。最终该案于2012年一审宣判,聂磊被判死刑并执行,30余名公职人员被查处。
聂磊案揭示了黑社会组织的层级化运作模式,其核心成员的排名反映了犯罪组织的权力结构与分工体系,案件审理也暴露了部分公职人员失职渎职问题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