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磊案中其手下刘毅因参与组织犯罪被判20年有期徒刑,其余部分成员也依罪行获刑。
聂磊作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首要分子,其手下成员同样参与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刘毅被认定为主犯之一,因在多起暴力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其他成员根据各自参与程度分别受到相应刑罚,部分从犯因认罪态度良好或情节较轻获从轻处理。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明确指出,聂磊团伙成员的罪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均依法从严惩处。刘毅虽非核心决策层,但其直接参与多起暴力事件,对受害者造成重大伤害,故未获减轻处罚。该案体现了司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同时对参与犯罪的从属成员形成震慑。
黑社会犯罪中,主犯与从犯均承担法律责任,情节轻重决定量刑差异。法律以事实为依据,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